摆摊须报备、车辆管控……玉亭路临时集市有新规!
关于规范玉亭路临时集市及临时摊点
经营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玉亭路临时集市经营秩序,整治临时摊点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辖区道路通行顺畅及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桐城街道实际,现就玉亭路临时集市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经营时段与区域
划定石湖桥头至金桐苑路段为玉亭路临时集市专属经营区域。所有摊点须在统一施划的标线范围内规范经营。
非商铺临时摊点:经营时段为每日07:00—11:00。
沿街商铺:可全天候经营。
车辆管控:每日07:00—11:00,该路段禁止小车进入。请停靠车辆于每日07:00前驶离。

二、实行临时摊点报备管理
所有进入玉亭路临时集市的临时摊点,须提前到桐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完成信息报备。未经报备的临时摊点,严禁入场经营。
三、落实“门前三包”主体责任
沿街商户及集市摊点经营者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责任:
规范经营:严格在划定的摊位线内经营,不得擅自超线、移位或占用公共通道,确保摊位摆放整齐,不影响群众通行及公共安全。摊位线内设有地埋雨伞插口,临时摊点根据有关工作人员告知的插孔尺寸大小,购买统一大小的雨棚,保证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环境卫生:负责各自经营区域及门前的环境卫生清扫,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乱堆乱放、无污水乱排,严禁占道延伸经营。每日11:00经营时段结束后,临时摊点需自行清理摊位周边垃圾,清空包括泡沫箱、三轮车等所有杂物。
四、强化监督执法与处罚
对未报备擅自经营、超时段超范围摆摊、在标线内违规停车、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以及存在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市容秩序、阻碍道路通行等违规行为,桐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城管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对区域内违停车辆,交警大队定期巡查,对未能及时驶离的违停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停车泊位除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商户及临时摊点经营者自觉遵守,共同维护玉亭路整洁、有序、文明的经营环境。
特此通告。
福鼎市人民政府桐城街道办事处
桐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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