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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内调换冰箱 折旧费认定起争议工商调解

2012-11-14 20:11:57 闽东日报

(任云德 王楚怡) 新冰箱才买10个月,冷藏室竟出现一道6厘米长的裂缝,要求商家调换,却被告知必须支付400元的折旧费。11月7日,古田县的韦女士就此遭遇拨打了12315进行维权。

“我只是要求更换一台同规格的冰箱,没必要为折旧费买单。”韦女士说,她专门研究过国家相关规定,冰箱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何况还在三包期内,经销商理应免费调换,但商家就是认为她用了这么久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无奈之下,韦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求助。

接诉后,12315台工作人员当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商家承认此台冰箱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缺陷,也愿意予以更换,但不明白为什么不能收取折旧费。工商人员指出,按照家用电器的“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商家又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可以收取折旧费。现在韦女士愿意调换,那么她就不需支付折旧费。最终,商家同意免费为韦女士更换一台同款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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