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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岐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的通知

2012-09-26 11:22:05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世健

  根据福建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以及福鼎市人口计生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的意见要求,我镇根据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突出体现“简化、高效、便民、服务、责任”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会议、培训等活动学习、贯彻文件精神
  前岐镇计生办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利用每月的计生例会,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用以会代训、会训结合的方式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办证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人口计生干部明确:简化办证是为了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维护好人口计生队伍的良好形象;通过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委托办证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各项简化程序,确保育龄群众都能及时满意地领到生育服务证。
  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质量
  要求我镇全体计生干部,特别强调办证人员要认真对《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行细化分解、深刻领会,明确岗位责任。办证服务窗口人员要求业务要精、责任心要强,努力为群众提供全面、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质量。
  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出成效
  我镇将贯彻落实《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和行风政风评议选题的内容,定期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后发现在办理生育服务证等过程中,没有执行《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或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在办理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明)时,也要依照《福建省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周世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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