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到村民家门口 审理一起残疾人离婚纠纷
8月5日,福鼎法院白琳法庭审理一起残疾人离婚案件。由于被告缪某某腿脚不便,白琳法庭在点头镇江美村村委会设立临时便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方便了当事人,实际行动为残疾人诉讼提供了亲民、便民的服务。
5日上午九时许,在村委会一楼大厅内,摆放二张桌子,几条长凳,墙上挂着庄严肃穆的国徽,组成了临时简朴的法庭,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各就各位,庭审还邀请二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随着“呯“的一声法槌敲响,审理就此拉开了序幕。
原告吴某与被告缪某于2009年办理登记结婚,2010年,吴某因双方感情纠葛第一次提出离婚经法院驳回诉讼请求,2011年3月缪某因在温州市鹿城区一建筑工地务工时发生事故,经医疗鉴定为双肢截瘫、胸椎骨折致瘫痪,属于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这突如其来的不幸遭遇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安宁,加剧夫妻间感情冷淡,双方于2011年开始分居。为彻底解除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早日卸下沉重的精神枷锁,吴某在2013年再次提出离婚经福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宁德中院维持原判的第二年,2014年6月因长期分居已对丈夫没有丝毫感情的吴某还是毅然再次诉请离婚。福鼎法院白琳法庭受理该案后,白琳法庭的法官们考虑到这是一起涉残疾人离婚案件,男方当事人系残疾人,行动不便,加之路途遥远,他很难到法庭出庭。法庭的法官们在繁忙的审判任务中抽出时间,专门驱车前往点头镇江美村,在当地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该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重视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强化调解工作力度,经过主办法官以及当地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最终,该案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化解历时近4年的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及当地群众对巡回审判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案是白琳法庭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福鼎法院白琳法庭,立足于社会和谐,构建便民服务网络,把司法为民贯穿于司法的全过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仅受到当事人的称赞,也彰显了司法为民便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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