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以及《2025年福建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考生须于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若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须加盖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并提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其中,高中阶段学校统一代领本校应届毕业班学生《准考证》,并组织办理相关手续。6月6日前,考点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全国统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注: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附件: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