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见的肉制品有很多,发现购入的肉制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怎么办?小编从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专项行动期间,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深入挖掘问题线索,组织对辖区肉制品生产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肉制品经营主体、网络第三方平台进行重点摸排;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深挖细查,实施全链条打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推进社会共治共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吹哨人”举报制度。 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 共有六类 1.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2.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 4.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5.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 6.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间等网售平台销售假劣肉制品、虚假宣传。 违法违规线索征集类型分为三类 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 肉制品经营环节 线上销售违法行为 (一)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 (1)不具备肉制品生产资质,超出许可类别生产。 (2)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 (3)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自查、出厂检验等制度,并如实记录。 (4)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 (5)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6)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 (7)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不相符。 (二)肉制品经营环节 (1)未按要求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2)以其他低价畜禽肉假冒高价牛(羊、驴)等肉制品。 (3)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 (4)采购、销售“三无”肉制品、“山寨”肉制品或“过期”肉制品。 (三)线上销售违法行为 (1)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未对平台内肉制品经营行为、经营者发布的肉制品标识信息,未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执行到位。 (2)网络直播间未以显著方式或链接标识,展示肉制品实际经营主体等信息。 (3)平台内肉制品经营者未在销售主页面刊载食品名称、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以及刊载的信息与实际销售的肉制品标签信息是否一致。 如若发现相关线索 群众可通过电话、邮箱、网址 进行举报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2315,0593-7817315 举报邮箱:7852559315@163.com 举报网址:http://www.12315.cn 举报时需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及证据,同时应保证举报内容真实客观,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保密提供线索者的个人信息,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如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 积极参与肉制品安全监督 踊跃举报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 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 肉制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