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这些行为一律严查
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我市迎来旅游和消费高峰。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防范价格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透明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现对全市各类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范价格公示与促销行为
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清晰公示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服务项目及对应收费标准,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调整标价。线上经营主体应当规范页面价格展示,如实公示商品价格、优惠规则、退费标准,严禁模糊标价、低标高结。开展打折、满减等促销活动,必须如实标注原价、折扣幅度、活动起止期限。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先提价后打折、虚标折扣,不得以“节日特惠”等名义虚假宣传、虚报价格误导消费。
二、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规范各类经营价格行为
景区及配套经营:太姥山、牛郎岗、小白鹭、嵛山岛等景区及配套经营主体,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抬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商户全面落实明码标价,严禁欺客宰客。
酒店、民宿行业:规范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节日客流高峰大幅涨价、牟取暴利;订单确认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擅自提价。清晰公示房型、房价、计费方式以及退改规则。
餐饮经营行业:重点规范海鲜排档、本地特色餐饮经营行为,菜单与价签价格保持一致,纸巾、餐具等有偿服务项目,必须事前告知并明码标价。结算时主动提供明细消费清单,严禁价外加价。
中秋节日商品(月饼、螃蟹、茶叶、海产品干货等):坚持合理定价,严控“天价”月饼。销售月饼、礼盒茶叶、海产礼盒等节庆礼品,完整公示商品名称、规格、等级、销售价格,不得拆分订单、虚增数量虚标售价,做到质价相符。
交通运输与停车服务:严格执行票价相关政策,禁止擅自涨价、价外加价。景区、商圈、农贸市场周边停车场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落实各类停车减免优惠政策,严禁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商超农贸市场:做好粮油肉菜果等民生商品明码标价,保持节日民生商品价格平稳,杜绝串通涨价、短斤少两、质次价高问题。
三、严守法律红线,严禁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严禁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借节日消费高峰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实施价格欺诈,不得采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在标价之外额外加价或者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四、强化监管执法,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节日期间,我局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紧盯景区民宿、海鲜餐饮、特产商店、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消费票据、订单截图等证据,通过12315平台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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