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一男子盗窃60元商品,换来行政拘留8天!
2026-06-30 15:34:10
福鼎警讯
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以为“小偷小摸”不违法
可是真的这样吗?
近日,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接到某超市工作人员报警称,在超市内发现一个小偷。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联合超市工作人员将嫌疑男子控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未结账的充电宝、数据线、记事本等商品,总价值约60元。

经查,违法人员潘某某(男,1997年生,前岐镇人)在该超市闲逛时,趁工作人员不注意,采取将商品藏在身上的方式实施盗窃,在未付款的情况下企图离开超市时被工作人员发现,经询问,违法人员潘某某对行窃一事供认不讳,且其系犯罪前科人员。目前,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
遵纪守法是
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质
谨记小偷小摸也是偷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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