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2026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6月15日
福鼎市教育局发布了
福鼎市2026年秋季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计划招收小班新生2625名
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鼎市2026年
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实行多校划片、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二)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6年秋季全市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新生2625名,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1125名,乡镇公办幼儿园1500名。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四、招生办法
(一)总体规则
1.每轮报名仅限选报1所幼儿园,重复报名一律取消入园资格。
2.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摇号录取。
3.双胞胎(多胞胎)实行一号摇号、同园录取。
(二)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安排

(三)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安排
乡镇各公办幼儿园要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实际,合理制定2026年秋季招生办法,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2026年6月2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户籍条件
户口簿上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该适龄儿童的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已落户。新生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详见各园招生方案)到就读的幼儿园报名,并参与各园摇号。
(五)政策性照顾对象
1.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子女。本文所指现役军人子女包含退役一年以内(以退役命令为准)的人员,“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系指获得军队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相应层级表彰。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市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官兵证、烈士证、因公伤残证、功勋荣誉表彰证书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现役军人子女公示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在互联网上公示。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以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市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官兵证、烈士证、因公伤残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全国、省部级劳模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劳模证书、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台胞子女。该类照顾对象需提供市台港澳事务主管部门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5.本园教职工适龄子女。由父母所在幼儿园向市教育局申报确认,可进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幼儿园就读。
6.市县级劳模(含各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该类照顾对象先报名参加各公办园摇号,经三轮未摇入可统筹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需提供劳模证书、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7.上级文件另有明确政策规定的,或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五、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入园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入园资格。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根据中共福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鼎委党廉办〔2017〕63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监管,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超出招生数的园所严格按照规定的摇号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程序违规操作。对在摇号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的幼儿园,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三)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
附件:
1.城区公办幼儿园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
2.2026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表
福鼎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1
城区公办幼儿园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

附件2
2026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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