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鼎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布
6月4日
福鼎市教育局发布
2026年福鼎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计划总数5350人
2026年福鼎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发布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6〕9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教中〔2026〕3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6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宁教发〔2026〕8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福鼎市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事宜的批复》(宁教中〔2026〕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6年福鼎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5350人,其中福鼎一中870人,福鼎二中630人,福鼎三中426人,福鼎四中630人,福鼎六中756人,茂华高中800人,福鼎三中沙埕校区216人,福鼎三中店下校区322人,鼎石高中700人。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职(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公布。
二、录取批次
(一)提前批。 中职本科,宁德市民族中学(面向全宁德市定向招收民族生),普通高中其他类自主招生(福鼎一中贯通班,福鼎六中科技特长生),普通高中体艺类自主招生(福鼎二中足球特长生,福鼎四中田径、篮球、美术、音乐特长生,福鼎六中篮球、游泳特长生,福鼎三中沙埕校区帆船特长生,茂华高中美术特长生)。
(二)普通高中批。 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学校为省一级达标高中(福鼎一中),福鼎六中智华科技班、茂华高中公费生;第二批次学校为省二级达标高中(福鼎二中、福鼎四中、福鼎六中、茂华高中),鼎石高中(其中公费生单独录取);第三批次学校为省三级达标高中(福鼎三中、福鼎三中沙埕校区、福鼎三中店下校区),非达标高中(鼎石高中),茂华高中。
(三)职业院校批。 分两个批次进行录取。第一批次为五年制高职院校,第二批次为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一)各批次投档要求
1.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投档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实验操作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7个学科等级至少有5科达到C级以上(含C级),允许2科为D级。
2.第一批次定向生投档要求: 第一志愿填报福鼎一中统招生志愿,并且填报该校定向生志愿;具有3年本初中学校学籍,且初中3年均在本初中学校完成学业(“3年”指:2023年9月1日至今,除病休复学学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中考等级学科成绩、学校考查科目成绩达到福鼎一中统招生录取的要求;“录取总分”(含照顾分)原则上不低于福鼎一中统招生录取线下65分(含65分)。
3.第二批次学校统招生投档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该批次民办学校可招收往届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实验操作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7个学科等级均需达到D级以上(含D级)。
4.第三批次学校统招生投档要求: 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实验操作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其他学科等级不做要求。
(二)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体艺类和其他类自主招生根据宁德市教育局批复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宁德市教育局按我市当年普高招生计划数的1:1.02比例划定,控制线上的学生,由福鼎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3.普通高中依批次投档录取。 提前批自主招生仅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批次录取以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即先按“录取总分”高低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后投档录取。第一批次先录取一中统招生,再录取一中定向生,然后录取第一批次其他学校。
4.同分并列的投档位次。 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投档位次:(1)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2)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3)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4)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5)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6)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7)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5.定向生招生计划的调剂问题。 对于毕业生达30人及以上的农村初中、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1名有定向生资格且填报定向生志愿的考生。少数农村初中学校(含城区薄弱校,下同)因符合定向生招收条件的生源不足而没有完成分配的定向生招生计划,余下的定向生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符合定向生招生条件且“录取总分”较高的其他农村初中学校。分配的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计划还不能完成,余下的指标再从全市余下符合定向生招生条件的所有考生中按“录取总分”投档位次择优录取。
6.征求志愿录取办法。 对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在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进行征求志愿补录,同批次补充录取原则上只进行一次。民办学校可实行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补充录取。步骤如下:(1)通过宁德、福鼎两级教育局公众号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相关条件;(2)考生根据招生学校录取条件和招生计划剩余数,按规定时间自行登录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进行补报志愿;(3)招生办根据补报的志愿信息,按照普通高中同批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进行补充录取。
四、职业院校录取办法
(一)中职本科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当年发布的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提前批录取。
1.投档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总分加照顾分达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以上。
2.录取办法
实行提前批录取。根据各中职本科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考生不能参与后续普通高中的录取。
(二)高职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投档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档分达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下60分以上,其中艺术、体育等特殊职业领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办法
高职院校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顺序优先录取:(1)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2)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按1:1投档录取。
3.补录流程
高职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在宁德教育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高职院校申请补录。高职院校按照我市的录取办法进行自主补录,补录名单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已投档五年制高职院校的考生视为已录取,若放弃录取,不得重新录取其他高职院校,只能参加中职批次录取。
(三)中职学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按照各中职学校专业计划数、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按1∶1投档。
中职学校根据投档名单通知学生5天内到校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录取名单确认后,在“招生信息平台”上公布。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视其为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可进行自主补录。
五、其他事项
(一)招生录取总分的组成: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满分为800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总分由“投档学科总分”和“照顾分”相加组成。中考成绩卷面原始分、科目换算分和招生录取总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在我市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的外县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考我市所有高中学校。
(三)省二级以上(含二级)公办达标高中不招收往届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县域户籍或本地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但必须是无高中阶段学籍(含普通高中退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https://www.fjndedu.cn/)进行志愿填报。未被普通高中和中职本科录取的考生可补填或更改中职、技工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防止志愿被篡改。各校要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场所,并指定专人进行填报指导。
(五)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广大教师、考生和家长准确了解各项政策规定。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填报切合自己实际学习能力和家庭经济条件的学校,严禁误导、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六)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招办提出撤销录取资格的申请,经同意,报宁德市教育局备案。撤销普高录取资格的学生只能参加职业院校录取。考生如未按时到校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到普通高中就读,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已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为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八)各校要严格遵守信息管理规定,严禁将考生信息违规提供给招生学校和中介机构,任何人不得参与中介组织的招生或从事买卖生源。
六、日程安排
6月25日-27日17:00前,考生填报志愿;
6月28日17:00前,考生可修改志愿;
7月11日,公布中考成绩;
7月13日,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7月14日,考生可查询“录取总分”及投档位次,提前批中职本科和市民中定向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7月15日-18日,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19日17:00前,考生可申请撤销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7月20日,公布普高招生剩余计划;
7月21日17:00前,普高招生补报志愿;
7月22日,普高招生补充录取;
7月23日,公布普高补充录取结果,未被普高录取的学生纳入职业院校招生对象;
7月22日9:00-23日17:00,未被普通高中和中职本科录取的考生可补填或更改中职、技工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
7月24日-26日,高职院校录取;
7月27日,公布高职院校剩余计划;
7月28日开始,有关高职院校自主补录,中职学校录取;
8月1日开始,中职学校补录取。
附件:2026年福鼎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汇总表(上图)
福鼎市教育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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