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1月16日,全市禁止
2026-01-12 10:59:04
福鼎市人民政府
1月9日
福鼎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2026年1月13日—1月16日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含审批生产性用火)
禁火令
根据福鼎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我市天气晴到多云,无有效降水,天气异常干燥,全市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总体较高(三级),部分乡镇街道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高度危险(四级),同时近期农事烧杂种黄栀子生产性用火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2026年1月13日—1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含审批生产性用火)。对违反禁火令者,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全市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特此命令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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