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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决定

2019-07-08 15:27:05 福鼎新闻网

(经2019年7月3日市政协十三届1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福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决定:为了有效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市直部门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根据《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协2019年度工作要点,对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评议时间:2019年7月至8月。评议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情况;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3.履行职责,服务全市发展情况;4.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情况;5.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处理情况;6.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诚请各级政协委员、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就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2个单位上述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福鼎市政协办公室(福鼎市古城东路22号)

联系电话:7853479

电子邮箱:fdszx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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