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09-28 16:37:57
福鼎新闻网
吴如欣: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华、罗丽娜与你、吴家昌、吴家纯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吴家纯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前岐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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