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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09-26 11:17:23

许生勇:
        本院受理原告曾云监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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