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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法院率全省之先 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2012-09-13 09:31:39 温州网

        温州网讯 犯罪记录的存在,让被记录人重新生活和就业处处受阻,对未成年犯来说,这种影响尤甚。昨日,永嘉县法院率全省之先,对首批6个案件的12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进行封存。

  今年7月份,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符合封存条件的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

  据永嘉县法院少年庭副庭长谷曼青介绍,今后,该法院将对单独分案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卷宗及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卷宗,加盖“封存”标识,严格区分卷宗。同时,在电子档案扫描环节,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卷宗做保密处理,以加强封存工作的规范管理。为使封存工作切实到位,还将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就不便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易泄露信息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孙逢乐周扬叶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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