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09-07 16:05:37 福鼎新闻网

        原告李小洪与被告阮思吨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被告阮思吨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并由朱健忠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缪霄晖、人民陪审员李利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的举证期限延长至2012年 月 日,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Copyright © 2008-2026 福鼎新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未经福鼎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512021006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号:113420045 闽ICP备2020019344号-2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3-7998976 举报邮箱:mdrbmzbj@163.com
主管: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主办: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98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