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2-09-07 16:05:37
福鼎新闻网
原告李小洪与被告阮思吨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被告阮思吨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并由朱健忠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缪霄晖、人民陪审员李利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的举证期限延长至2012年 月 日,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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