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的处理决定
2016-02-22 16:59:10
福鼎新闻网
鼎人常〔2016〕1号
(2016年2月16日福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福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关于代表所提议案的处理意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理的议案有两件。按照议案的内容,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将潘其旺、喻东晓等2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整合资源,加快建设食品检测中心,保障食品安全决定的议案》(第1号议案),交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牵头开展调研,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将蔡晶晶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出台扶持乡村旅游具体措施的议案》(第2号议案)交由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牵头开展调研,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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