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鼎人常综〔2015〕15号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1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你局2012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刘晓明副局长所作的《福鼎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迎接市人大评议调查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评议工作组所作的《关于对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并对市住建局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参加满意度测评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共30人,经统计,满意21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0票,对照《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评议结果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评议认为,2012年以来,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努力发挥城乡规划统筹先导作用,在编制城乡规划,服务城市发展;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功能;重视制度创新,加强城市监管;接受人大监督,关注民生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从评议调查看,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城乡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并一定程度存在规划随意变更现象;二是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三是城市管理不够到位,“脏、乱、堵”现象突出;四是旧城改造和“两违”整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五是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不够,主动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要注重规划监督执行。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规划编制的质量,确保规划更具前瞻性。要注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格执行并落实好规划。如需作规划调整,须经充分论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要加强与国土、乡镇(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与配合,严厉打击违规违章建设行为。要加强规划宣传力度,通过信息平台、展示窗口等多种方式,公开规划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引导企业和群众按照规划参与城市建设,同时加大对乡镇(村)规划的指导力度。
二要注重优化城市资源。要从规划入手,优化配置文教、卫生、绿化等公益性事业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交通路网、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错位路,打通断头路,努力消除市区交通拥堵节点,逐步增设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解决交通拥堵、停车难等突出问题。要规划建设好地下管廊,做到适度超前,并与道路建设做到“三同时”,满足城区防洪排涝需求和避免道路重复开挖现象的发生。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工作,并尽早出台我市城镇私人危(旧)房改造方案,规范建设行为,并进一步加强“两违”整治工作,避免未批先建、超高超层、乱搭乱建等违规违章建设行为的发生。安置地建设也要纳入规划,使之融入新区建设中。
三要注重责任落到实处。要依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制定配套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杜绝扯皮,使城市管理从突击式、迎查式向制度化、常态型转变。加大投入,配齐人员,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素质。下大决心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堵”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大摊外摊、店外店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
四要注重公众参与机制。要建立健全城市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公众参与规划建设平台,适时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的合理意见,建立城市管理公众投诉平台,统一投诉电话,方便群众诉求,让更多的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城市建设,从根本上减少违规违章建设现象,真正做到“人民城市人民管”。
五要注重制度作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制度管理”的原则,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狠抓班子和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系列规章制度,规范规划、建设各环节办事程序,提高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参政议事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改变工作态度。同时,要积极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听取群众对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同时,评议过程中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的问题与意见,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抓紧梳理,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狠抓督促落实;需要市政府统筹协调的,要主动汇报,市政府要积极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当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以上评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处理,并按《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评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送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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