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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11-04 10:50:53 福鼎新闻网

鼎人常综[2015]8号

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5日,福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海洋与渔业局林永会局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全市“海洋强市”战略目标,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在大力宣传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发展现代渔业、优化科技服务、推广健康养殖,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严格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干部群众对渔业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较少,保护渔业资源的法制意识不够强。二是渔业养殖规划得不到有效执行,无证海水养殖情况明显,水产技术指导比较薄弱。三是涉渔“三无”船舶长期大量存在,扰乱海上正常生产秩序;部分渔民还在使用违规网具进行捕捞作业,造成渔业资源破坏严重。四是海上渔业执法难度大,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审议意见,现综合如下:

一是持续开展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宣传重要性的认识,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尤其是渔区群众贯彻执行渔业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的法制意识。

二是加强海水养殖规划执行力度。落实有证养殖制度,积极引导养殖户开展科学养殖,解决沙埕港及嵛山岛海域海水养殖中的无序现象,重视发展淡水养殖,并探索和发展工厂化养殖、生态养殖,保障全市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海水养殖业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在饵料、药品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经常性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各渔区,开展水产养殖技术下乡活动,为养殖户提供帮助和指导,为加快我市现代渔业发展提供保障。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坚决落实有证捕捞制度,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的打击力度,对查处的违法建造船舶,进行集中拆解,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渔民转产转业。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活动,努力遏制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现象。

四是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监管队伍建设,配足编制人员,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装备、渔业管护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建议重点渔业乡镇要配有专门编制人员负责渔政工作,不断完善执法管理网络。

五是其它的一些建议。

1、要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并尽快投入使用,加大对全市生产、销售水产品的抽样检测,定期公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和沙埕港等区域海水质量监测情况。

2、要加大对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努力提升水产品附加值。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九十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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