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磻溪劳动保障所处理一起欠薪案件

2014-12-17 14:44:50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兰家喜

12月15日,笔者从磻溪劳动保障所了解到,磻溪劳动保障所联合司法所成功处理一起农民工群体性工资拖欠案件,为4名农民工追回8千余元工资。

近日,磻溪劳动保障所接到林练基等4名农民工投诉,称某建筑工地拖欠其工资8千余元。接到投诉后,磻溪劳动保障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赶至施工工地进行调查。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承包方应付给工人工资1.76万元,该工程由于承建方层层转包,包工头施工过程中已付给工人工资9千元,包工头发现工程实施亏本而逃避,导致拖欠工人工资8千余元。

随后,磻溪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召集承建方、工程监理、施工包工头、施工工人四方进行多次协调,经四方协商同意。由第一施工承包人付给4名工人工资8千余元。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兰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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