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贯岭镇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

2014-08-25 15:50:09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若寒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2014】36号)、《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实现镇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中共贯岭镇委员会、贯岭镇人民政府切实开展乱建坟墓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村两委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将乱建坟墓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到每个自然村, 每个人。整治范围包括:即“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坟墓。“三沿”是指沿铁路、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五区”是指住宅区、风景名胜区、开发区、耕作区和水源、文物、自然、森林保护区,也就是指全镇镇域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全覆盖。

贯岭镇采取类别区分:对2013年2月26日前新建或翻新的坟墓,采取覆土深埋或植树绿化等方式处理;对2013年2月26日后新建或翻新的坟墓,要求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对查找不到建墓户主的坟墓在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坟墓予以处置。

此次整治行动要求:各位墓主在接到本通告后,做到以下几点(一)、于2014年8月30日前,到所在村委会或镇民政办办理坟墓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主坟墓;(二)、凡2013年2月26日前新建或翻新的坟墓,必须在2014年10月15日前,自行对坟墓进行覆土深埋或植树草遮;(三)、凡2013年2月26日后新建或翻新的坟墓,必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自行对坟墓建造物进行拆除,恢复地貌原状。对逾期不执行、经教育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深埋。

Copyright © 2008-2017 福鼎新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512021006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号:113420045 闽ICP备2020019344号-2
主管: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主办: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闽公网安备 35098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