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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9661元

2013-11-29 10:59:59 福鼎新闻网

        本报讯(曾云端丁纪伟)记者从市统计部门了解到,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661元,同比增长9.7%,增幅居宁德市第三位。

        据了解,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人工工资正常增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工资的正常晋升和调资、城市短期临时工的雇工工资提高等是拉动增长的主要因素。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消费支出也实现同步增加,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575元,同比增长8.7%。在消费性支出构成中,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六升两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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