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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命令

2013-10-25 15:46:50 福鼎新闻网

        鉴于我市目前气候持续晴天无雨十分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达4-5级,再加上农林事生产作业等野外用火现象较为频繁,秋冬季森林防火已进入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特此命令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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