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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票价不得擅自提高

2013-08-16 19:12:19 福鼎新闻网

 发现私自提票可举报
  群众反映:我市农村客运票价标准是多少,如何核定?春运或节假日期间能否涨价?
  市物价局答复: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汽车运价规则》和宁德市政府出台的《宁德市农村道路客运价格调整方案》以及宁德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宁德市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我市农村客运票价具有下列要点:
  1、实行政府定价;
  2、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2%旅客责任险)×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
  3、目前我市农村客运车辆等级为小型中级或小型高一级,其分别对应的基本运价率为0.295元/人公里或0.32元/人公里;
  4、根据不同线路农村道路状况差异、载客率高低、经营效益等因素,我市确定上限浮动幅度为15%-30%之间。
  由于我市农村客运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形式,经营者必须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标准执行,不管是节假日还是春运期间,均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广大旅客如发现经营者趁节假日或春运期间私自提高票价的行为,可拨打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我局将及时受理并予以查处,以维护农民朋友的利益。(附:我市各条营运线路核定票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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