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3-08-14 16:00:22
福鼎新闻网
方秋香:
本院受理的原告卓钗弟与被告方秋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鼎民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方秋香:
本院受理的原告卓钗弟与被告方秋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鼎民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