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3-08-14 15:57:30
福鼎新闻网
胡昌发: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峰诉被告胡昌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鼎民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一三年八月六日
胡昌发: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峰诉被告胡昌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鼎民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一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