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3-07-24 16:03:29 福鼎新闻网

章彩福、章彩迂: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代钦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Copyright © 2008-2026 福鼎新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未经福鼎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512021006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号:113420045 闽ICP备2020019344号-2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3-7998976 举报邮箱:mdrbmzbj@163.com
主管: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主办: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98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