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3-07-24 16:00:20
福鼎新闻网
吴思奇、李祝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丽娜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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