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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3-05-31 15:25:35 福鼎新闻网

陈金珠:
        本院受理原告王一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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