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山前街道实行计生管理员绩效工资奖励制度
2013-05-07 11:38:18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永勇
福鼎新闻网讯(吴永勇)为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形势,加强山街道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网底建设,打牢村(居)工作基础,逐步完善“市管、街聘、村用”的管理机制。4月27日笔者获悉,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根据《福建省村(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村(居)计生管理员的有关政治经济待遇。
一是对村(居)计生管理员中的优秀分子,可积极推荐作为党员发展的培养对象或村(居)“两委”的候选人。在各类评先表彰中,村(居)计生管理员应占一定比例。
二是在招工、招干时给予优先考虑、安排。村(居)计生管理员工资以财政支付为主,村(居)视情给予一定补助。其待遇应不低于村(居)“两委”主干工资待遇的80%,年终视情对完成任务好的村(居)计生管理员发给一次性奖金;实行计生管理员绩效工资奖励制度,在每月基础工资不变的前提下,每月绩效工资为500元,按月发放,以计生办考评分为准(100分),完成任务90分以上得500元,80分以上得350元,70分以上得200元,70分以下取消绩效。以进一步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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