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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未让直行,两车相撞!福鼎交警提醒→

2024-05-22 20:34:05 福鼎交警微发布

红绿灯路口要停车让

机动车让非机动车与行人

转弯车让直行车

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

然而,却有人抱侥幸心理

“抢一时之快”

结果酿成事故

 

 

以案释法

2024年5月5日下午,兰某某驾驶闽J号牌轻型栏板货车从福鼎市星火路往思源路方向行驶,于17时18分许,行经福鼎市滨海路与思源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车身右侧与由王某某驾驶从福鼎市滨海大道往锦福路方向行驶的闽J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责任结果

当事人兰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当事人兰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

福鼎交警提醒

请勿“抢一时之快”

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境地

遵规守法

有序礼让

才能道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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