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未让直行,两车相撞!福鼎交警提醒→
2024-05-22 20:34:05
福鼎交警微发布
红绿灯路口要停车让 机动车让非机动车与行人 转弯车让直行车 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 然而,却有人抱侥幸心理 “抢一时之快” 结果酿成事故 以案释法 2024年5月5日下午,兰某某驾驶闽J号牌轻型栏板货车从福鼎市星火路往思源路方向行驶,于17时18分许,行经福鼎市滨海路与思源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车身右侧与由王某某驾驶从福鼎市滨海大道往锦福路方向行驶的闽J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责任结果 当事人兰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当事人兰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 福鼎交警提醒 请勿“抢一时之快” 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境地 遵规守法 有序礼让 才能道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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