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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12月1日起禁止使用!拒不改正最高罚三万!

2023-10-26 15:13:57 央视新闻中国市场监管报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众所周知

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界

有一个顶级“美颜神器”

名叫生!鲜!灯!

这款神器还会根据不同商品要求

调节合适的“美颜滤镜”

在生鲜灯照射下的鲜肉会显得肉质格外鲜嫩甚至可以使一些过期、变色、变质的商品看上去像新鲜上市的样子非常具有误导性

生鲜灯照射下的猪肉(左)和未被照射的猪肉(右)

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保障新规定的落实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

提醒告知书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

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

福鼎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在《办法》施行前,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

一、对所使用的照明灯具情况开展自查,如不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的,对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市场开办者要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更换或者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

二、《办法》施行之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在《办法》施行后,如发现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等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25日

@各位摊主,请千万不要不当回事

在《办法》施行之后

如果您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

将受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并且可能会处以一定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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