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原创短剧来袭!警惕“跑分”陷阱 不要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2023-09-15 11:40:10 福鼎警讯

近日

共青团福鼎市委

福鼎市公安局团委

厦门国际银行宁德分行

联合拍摄制作

防范电信诈骗主题宣传片

《”跑”入陷阱》

影片介绍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在校大学生经济依赖性较强,急于兼职赚取零花钱的心理,拉拢大量学生参与非法活动,导致大学生误入歧途。许多学生为了蝇头小利向对方提供自己的实名微信号、手机号、银行卡,协助对方进行“跑分”、“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虽然未直接实施诈骗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帮信罪!

影片通过对在校大学生吴一的真实案例拍摄,揭露“跑分”陷阱,警示广大群众增强反诈骗意识,切实提高识诈反诈能力,警惕“跑分”陷阱,不要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年朋友们

天上不会掉馅饼

切勿贪图蝇头小利

轻信“赚快钱”

而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或参与“跑分”洗钱

一旦成为诈骗团伙的“帮凶”

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什么是“跑分”

“跑分”的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违法犯罪嫌疑人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并将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

帮人办几张银行卡或帮人提取几笔现金,每天就能轻松得“好处费”这看似简单的工作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殊不知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买卖“两卡”有哪些危害?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

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中,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被收购的银行卡都拿去做了什么?

1、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

2、被用于洗钱犯罪团伙洗钱

3、被用于偷逃税款

非法买卖“两卡”可能承担的后果

1、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不论何种情况

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

租借、收购手机卡

银行卡等要求时

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

小心掉入陷阱 

Copyright © 2008-2026 福鼎新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未经福鼎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512021006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号:113420045 闽ICP备2020019344号-2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3-7998976 举报邮箱:mdrbmzbj@163.com
主管: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主办: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闽公网安备 35098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