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9户农村无住房困难党员搬新家
2014-07-02 16:09:57
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叶维庭
“新居落成不忘亲友助,吉日迁入倍觉党恩深”。6月28日,在“七一”来临之际,点头镇龙田村海屿自然村无住房困难老党员陈万兴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居,为表达喜悦与感激之情,入住当天老人特地请村干部为其书写这幅对联张贴在新居大门两侧。据悉,管阳、前岐、磻溪等乡镇党委的镇村干部,也为所在乡镇乔迁的无住房困难党员送去大米、油等日常生活用品,送上节日的慰问。
自今年3月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市出台《福鼎市新一轮农村无住房困难党员解困工作实施方案》,从全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节省下来的89万公用经费中,分别给予39户符合条件的孤寡无住房困难党员每户1.4万元、非孤寡无住房困难党员每户2.2万元资金补助,按照孤寡和非孤寡解困对象每户住房面积分别不少于30平方米、40平方米的标准,采取旧房改造、购置和新建等形式帮助解决住房困难。目前,市级从节省的办公经费中共下拨配套补助资金82.6万元,39套解困房已全部建设完工,实现39户农村无住房困难党员在“七一”前入住新居。
(组织部 叶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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