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王绮蓼)6月10日,福鼎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长期征集散落在民间的“迁台记忆”档案文献。
闽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自古以来两岸往来密切频繁,历史上多次出现以闽人为主的大陆居民大规模移居台湾的“高潮”。“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是指从大陆前往台湾的族群、团体、个人等在两岸往来的过程中留存下来的相关文书、信件、照片、证件、图书、方志、谱牒、地契、票据、实物、回忆录、口述资料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此次征集的档案文献范围为迁台族群、团体和个人在两岸往来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照片、票据、证书、账册、契约、协议、社团组织章程、报表、名册、宣传单、物品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迁台群体及其眷属或相关亲历者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等。记载迁台信息的相关报刊、图书、实物等。以迁台历史或人物群体为主题创作的文学、艺术、影像等文艺作品。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介绍与“迁台记忆”相关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以及其他与“迁台记忆”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文献资料。
所捐赠的档案文献要求内容真实。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摄影者等。录音录像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摄录日期、地点、人物、摄录者等。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此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所捐赠档案文献将归国家所有,原件将永久保存于市档案馆,市档案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特别珍贵档案文献的,将予以适当奖励。档案文献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文献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文献的利用提出意见。市档案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捐赠的档案文献进行仿真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市档案馆还可提供档案文献数字化处理及寄存保管服务。
有意向的捐赠者可联系市档案馆征收鉴定股邱先生,联系电话:0593-7805816,征集邮箱:568816365@qq.com,联系地址为福鼎市市府路139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福鼎市档案馆(信封标注“迁台记忆”),邮政编码:355200。未尽事宜,可致电去函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