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王婷婷 兰颜团)“以前住在山上,家里没东西吃,只能拿着枪去山上狩猎,解决一家人的温饱问题。”说起过去的生活,福鼎市磻溪镇赤溪村村民沈希(化名)唏嘘不已。
1994年之前,沈希一家蜗居在深山茅草房,日子过得极端贫困和艰难,断粮时只能钻进山林深处狩猎解危机。1994年,得益于“造福工程”,沈希与其他村民们搬迁“下山”,告别打猎的生活,住上两层楼的砖木新房,并通过采茶、务工增收。那把曾经吃饭的“家伙”,则被尘封一隅,再没拿出来。
今年7月,在福鼎市公安局开展的“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中,沈希了解到私藏枪支的危害性,便主动将“狩猎枪”上交到市公安局。“当时不懂法,现在知道打猎是犯法的,肯定不会再去狩猎了,那把枪也不能放在家里,交给政府更好。”沈希说。
“按照相关法律,群众不能私藏枪支,即便枪支已经丧失功能也应上交。”福鼎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如果将枪支随便处置,风险极大,除了要防止枪支意外走火,一旦让不法分子发现收走,可能会发生严重后果。
为此,今年福鼎市公安局以建设“枫桥式派出所”为契机,依托“一标三实”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深入村、社区开展“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私藏枪支的危害,鼓励群众主动上交枪支,成功规劝群众主动上交鸟统2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