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谢树渊)自2018年7月16日起,福鼎市城区南大路全段(老车站环岛至电影院信号灯)对货运电动三轮车实行限时限行。
据悉,本次限时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施行。限行时间为早7点30分至晚21点30分。货运电动三轮车在此期间应注意绕行,否则将面临150元并记3分的处罚。
据交警大队陈谊德副大队长透露,目前货运电动三轮车以无照居多,对影响行人影响最大。此次限行道路设在南大路,一方面,是因为我市南大路路段人流量、车流量最大,交警部门希望通过此次限行能够起到示范作用,为未来继续扩大限行范围做准备;另一方面,我市南北走向道路系统较东西走向道路系统要发达,交通运载压力更大。而南大路一段是南北走向的道路系统中最核心的路段之一,在此路段限行将最有效的减轻运载压力。
本次限时限行也包括快递运送的货运电动三轮车,可能会为沿路的商家、住户带来不便,交警部门已提前通过派发传单、入户宣讲等方式进行宣传沟通;陈谊德队长建议,“南大路路段较短,限行期间,配送快递可使用小型电动两轮车。”
目前,南大路路段两端有交警部门进行常态性的执法,对来往的货运电动三轮车进行拦截,对驾车司机进行宣传和劝导,劝导无效后才会进行罚款、计分处罚。限行收到成效后,交警部门还会采取流动式的定期检查并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