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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作虚假陈述 一当事人被罚款5万

2020-12-30 19:29:10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福鼎新闻网讯(李显清 董虹怀揣侥幸在法庭上进行虚假陈述,最终还是“纸包不住火”。日前,市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重审案中进行虚假陈述的原告做出罚款50000元的决定。U6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据悉,该院在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福建甲公司、第三人福建乙公司劳动争议纠纷重审一案中,查明陈某在原一审案件的开庭审理中,陈述其已向福建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474.65万元。但该款项实系时任福建乙公司财务总监的陈某,安排公司出纳将公司收到的款项经由他人账户,转入陈某银行卡账户,后又速转至福建甲公司账户。后陈某对于上述事实向法院递交《情况说明》予以确认。因陈某所作虚假陈述,妨碍法院审理案件,市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决定。U6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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