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餐”关乎每一名学生的
健康成长 寄托了千家万户的希望 8月20日,福鼎市教育局联合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内容如下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我市“校园餐”专项整治质效,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福鼎市教育局联合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校园餐”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对经查属实、可予以奖励的情况,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奖励。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校园餐”经营主体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六)“校园餐”经营主体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鼎市教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校园餐”食品安全。 福鼎市教育局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