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了关于办理2025年 福鼎市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5年福鼎市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办理2025年福鼎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 7.脱贫劳动力; 8.农村三类居民,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不得享受社保补贴的情况 1.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2.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或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领取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的; 3.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 4.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5.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户籍迁出福建省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8.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9.其他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按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具体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所需携带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社保卡复印件(作为银行卡使用)、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当年度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受理时限 本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593-7962447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