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违法线索类型 1、无证生产与经营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超范围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生产或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 特殊食品销售:未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 2、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 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标识的食品。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以次充好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来源不明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无法提供食品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食品。 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非法经营肉制品: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仿冒与虚假宣传 冒名生产:发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登记)证号等生产食品。 “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购买。 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4、线上销售违法行为 入网资质审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 督促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对线上销售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未及时处置不合规销售行为。 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 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举报 (网址:http://www.12315.cn) 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搜索12315平台提交线索 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虚构、夸大事实或诬陷他人,否则将依法追责。对提供线索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