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建议不购买不食用
“去年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卫生部有发布《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若进入赤潮多发期,也是消费者食用受污染的织纹螺发生中毒事件的高发期,建议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工作人员介绍,织纹螺主要生活在浅海礁石和泥沙中,其中吸附能力较强的织纹螺,体内常会积聚赤潮海水中的有毒菌群,含有河豚毒素的河豚卵也容易被织纹螺吸附。因此,织纹螺体内常含有腹泻类、麻痹类两种神经性毒素,食用后易引发腹泻等症状,严重可致人死亡。“我市会定期抽取织纹螺样品,送往省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该名工作人员说。
市疾控中心邱丛主任医师表示,目前我市虽未发现因食用织纹螺引起中毒的病例,但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建议广大群众不要购买和食用,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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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
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体内常会积聚赤潮海水中的有毒菌群以及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2012年7月,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为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卫生部发布《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公告称,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市民若有相关疑问可拨打市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593-616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