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雷小芳)日前,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3+1+2”新高考方案。
根据方案,“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于全体考生而言,对比传统文理分科的2种固定组合,“3+1+2”模式的12种组合,大大增加了考生的选择面。
成绩方面,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转换赋分办法另行公布。
据悉,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