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与国庆假期“喜相逢” 双节叠加共放八天长假 可爱的假期马上就要到啦! 同学们都计划好去哪玩了吗? 出门撒欢跑跳时 可别忘了把交通安全也打包进行李箱哦! 假期是学生交通事故高发期,少年儿童安全意识较弱,家长更要加强监护。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请家长们务必重视,特别要警惕以下危险行为。 危险行为一:驾驶改装车飙车扰民 交警提示: 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翘头”炫技等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所在,在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严处的同时,也请广大家长一定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不要放任孩子们自我放纵。广大驾驶人也应抵制该行为,发现后记录车辆信息(车牌号、车型)及时拨打110举报。 危险行为二:未成年无证驾驶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 后果很严重 交警提示: 家长要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加强对孩子教育监管,一方面要预防孩子驾驶自家的车辆上路行驶,另一方面更要预防孩子偷开别人的车辆上路行驶。同时也提醒广大车辆管理人,停车时一定要注意将车门锁好后再离开。 危险行为三:未成年租赁车辆 2024年8月5日,云南保山 盲目追求速度和刺激 16岁少年租宝马上路兜风被蜀黍查获 交警提示: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不少群众外出游玩时会选择租赁机动车,家长要看好未成年孩子,租车公司作为从事车辆租赁的经营者,要严格审查承租人驾驶资格和身份证件,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租赁服务。严禁向未成年人等不符合租赁条件的人员租赁车辆。 危险行为四:骑车闯红灯 近日,江西余江 14岁学生倪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行驶至路口闯红灯 与一辆小车相撞受伤 倪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小车驾驶员因未减速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在设有红绿灯的路口,骑行者切勿图一时之快或心存侥幸闯红灯;在未设信号灯的路口,骑行者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危险行为五:多人骑乘电动车 6月19日,湖南永州 一辆载有4人的电动摩托车 行经十字路口时失控 撞上安全岛路缘石后栽入绿化带 经调查,车上4名女生都是在校初中生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年满12周岁方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才可骑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降低事故伤害风险。骑行时应全程走非机动车道,严禁闯红灯、逆行、载人或分心驾驶;家长需妥善保管电动车钥匙,禁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 危险行为六:乘车不系安全带 2024年9月,广东东莞 小车发生碰撞 后座男孩未系安全带磕破头 交警提示: 安全带,生命带,系牢更要牢记!未满12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时,应坐在后排位置,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此外,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随时锁好儿童安全锁,防止孩子因意外情况被甩出车外。 危险行为七:“鬼探头”式过马路 7月27日,湖南邵阳 男童“鬼探头”式横穿马路 被摩托车撞倒在地 事故导致男童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提示: 学生及家长过马路时需注意: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遵守信号灯,中途遇红灯应在安全岛等待,切勿奔跑或折返;家长应牵牢低龄儿童手腕,避免意外发生。 危险行为八:服务区小孩乱跑,严防进入高速 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服务区车流密集,儿童随意奔跑、玩耍十分危险,尤其低龄儿童身形矮小,蹲趴车辆周围易进入司机视线盲区,车辆启动时极易引发碾压事故,请家长务必全程看管好孩子,禁止其在车道玩耍,严防误入高速,离车前确认孩子在旁。安全无小事,切莫大意。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请家长们时刻关注孩子的交通安全 让我们共同遵守交规,守护出行平安 筑牢安全防线,护航孩子成长 祝同学们假期安全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