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 心存侥幸 8月8日晚 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在某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 发现一小车驾驶员陈某 有酒驾嫌疑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 陈某衣服上印有 “再也不喝酒了”等 字样的T恤 然而经酒精检测 结果为31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衣服上结尾的两个“醉过” 成了最讽刺的注脚 目前 其已被警方依法处以 罚款1000元 驾驶证记12分并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 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为什么交警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酒驾醉驾的危害 再次敲黑板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易疲劳驾驶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还有一部分人 以为晚上喝了酒 第二天再开车一定没事 事实上,大错特错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夜醉”。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酒驾危害猛于虎 福鼎交警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