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扫码贷款小卡片 却因“帮信”获刑罚 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判处被告人徐某富有期徒刑十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详情 2024年10月至11月间的一天,被告人徐某富在下班途中捡到一张贷款广告卡片,为申请办理贷款便添加了该卡片上的微信,并根据对方要求,将本人的身份信息提供给对方注册了一公司。同年11月,被告人徐某富在明知对方可能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根据对方安排,两次前往上海市,办理了公司银行账户,后该银行账户材料被对方取走用于接收资金共计11822500元,其中查证属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共计776715元。 福鼎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徐某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判处被告人徐某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温馨提醒 不法分子常常在街头张贴、散发“小卡片”,以快速办理银行卡、贷款等虚假承诺为诱饵,诱导他人提供身份信息用于非法办卡。这些银行卡随后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不管是故意还是误扫街头这些“小卡片”,都极易陷入电信网络诈骗的陷阱,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或者无辜的受害者,都将不可避免地付出代价。因此,广大群众必须提高警惕,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件,增强防范意识,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涉足任何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