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在陕西省延安市就当日凌晨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召开现场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起发生在包茂高速公路延安段的特大交通事故导致36人死亡,其教训非常深刻,令人非常痛心。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查清每一个环节,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而且要总结教训,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近几年发生了数起伤亡惨重的大客车事故,最令人痛心的是,悲剧情节太过相似:去年7月22日凌晨4时,也是一辆宇通双层卧铺客车在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明港段起火,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现场的客车残骸和这一次一样的焦黑,一样的惨烈。 此外,2012年6月20日凌晨,沈海高速一辆双层卧铺客车翻入36米深的山谷,致17人死亡;2011年3月16日凌晨,山西临汾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发生碰撞,致12人死亡;2011年7月2日,太长高速公路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坠沟致9人死亡……有媒体梳理资料称,卧铺客车“1年半发生5起事故致死115人”,并就此推论,“长途双层卧铺客车是马路杀手”。 事实上,在河南信阳“7·22”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国家多部委曾密集出台措施,其中就包括将“杀手”清出市场的打算——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2011年年底联合发布632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相关卧铺客车产品暂停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办理卧铺客车注册登记。 那么,双层卧铺客车究竟是不是“马路杀手”?为何屡发车祸,还能走俏市场?回溯近年来几起特大车祸事故的具体环节,究竟是“车灾”还是“人祸”?悲剧之后,人们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廉价长途客运车成“利润机器” 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秘书长裴志浩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全国约有卧铺客车3万辆。 《中国汽车报》2008年年底的一篇报道分析了双层客车的历史和现状。该文称,2004年以前,国内的双层客车的抗侧倾能力较差,油耗高、车速低,且国家对公路客运车辆长度明确限定在12米以内。2004年,国家开始实行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标准,公路营运车辆的长度限定延伸至13.7米,推动了双层公路客车的研发。 市场比标准出台的推动作用更大。随着高铁线路的全面铺开,铁路和公路在一些线路上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交通格局下,为了胜过铁路客运,公路客运市场靠不断降低票价挽回客流,这在中长途线路上最明显。因此,能长途载客、单车载客量大、客均成本低的双层卧铺客车受到欢迎。 燃油成本升高也助推了这一格局。一些客运企业人士为客车运输算账称:“以前燃油成本仅占总成本的10%,后来已超过40%”;“双层客车运营收入几乎是普通客车两倍,且过桥费与普通客车一样”;“可以相应减少发车班次,降低管理成本”;“普通客车上座率如果不到60%便会亏本,而双层客车的上座率只要在40%就可以盈利”。 客车制造企业对双层卧铺客车的宣传更主要集中在盈利能力上:“利润机器”;“提高上座率,降低能耗”;“花一台车的运营费用,赚两台车的钱”。 “利润机器”也满足了乘客对长途出行便捷、廉价的需求。“8·26”事故中的双层卧铺客车,于8月25日17时从呼和浩特市出发,开往西安市,原定于次日9时抵达,全程1000多公里,耗时约16个小时,票价240元。记者查阅发现,从呼和浩特到西安仅有一趟K1673次列车,全程耗时15个多小时,硬卧票价250元左右。两种方式在票价和行程上相差不多,但买客车票的难度远低于火车票。 另一个例子是,在武汉到广州开通高铁后,很多客运公司为挽回客流,也以双层客车代替单层客车,降低成本后,票面价格下降一半以上,有的仅收费70元,比普通列车的票价都低。 对买不起机票、买不到火车票的人们来说,双层卧铺客车成为比较理想的长途交通工具。这一点在收入较低、对票价更敏感的人群身上更明显。在“7·22”事故和“8·26”事故中,人们不难发现,这类双层卧铺客车的乘客往往是收入较低的打工者。双层卧铺客车还可携带大件行李、货物,有时行李舱放不下,就堆在通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