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法制 > 法制论坛
投稿

安全隐患船酿事故 公司法人代表被判刑

2019-10-30 16:16:38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缪星 郑鸿善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福鼎新闻网讯(缪星 郑鸿善)明知船舶存在安全隐患,男子却未对该船安全生产进行实质性管理,结果酿成重大事故,造成七死一重伤。近日,市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QeJ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2015年4月,吴某名下公司一挂靠代管的A货轮曾因跨航区被通报。吴某虽在例会明确了“如公司再发现该船跨航区航行时,公司将不给该船办理相关证书,注销营运证,按照挂靠协议终止协议相关条款”,但仅以电话通知方式督促船主卢某,而未从企业安全管理角度采取有效措施管束该船。2016年9月,卢某明知船长不在的情况下,仍指使大副出海。由于大副身体不适,交由水手临时代为驾驶船舶,导致与其他船只相撞,致7人死亡,1人重伤。QeJ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经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其公司经营的船舶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明知该船存在违法跨航区营运的情况下,未对该船安全生产进行实质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导致该船继续跨航区营运并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结合其自首及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QeJ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曾云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