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12日,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章瑜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巡察一组组长朱祖鸿作了动员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薛锦主持会议并代表市公安局党委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坚守政治定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委巡察组要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督促市公安局党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二要夯实政治责任,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市委巡察组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要求贯穿到政治巡察全过程各环节,紧盯工作要求,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市公安局党委忠诚履职尽责。三要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市公安局党委要把支持配合巡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效做好各项巡察准备工作,坚持“同题共答”,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朱祖鸿介绍了此次巡察的主要对象和任务、巡察的主要方式、巡察的主要内容和巡察的相关要求。他指出,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一组和市公安局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市委巡察一组将紧紧依靠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薛锦代表市公安局党委表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局上下必须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把巡察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做好巡察工作的服务保障。要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严守纪律规矩,全面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落实整改政治责任,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公安队伍状况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促进巡察整改的常态长效。要把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和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展现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效。 市委巡察一组兼职副组长陈宏、副组长徐旭、翁亦兵及其他组员,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派出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近两年内退休市管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市委巡察组将在福鼎市公安局工作一个月(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18705939071,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专门邮政信箱:福鼎市324号邮政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信访反映福鼎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福鼎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