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委宣函〔2022〕3号
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
福鼎市文艺创作扶持作品征集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龙安党委,市直有关单位,各文艺家协会:
根据《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福鼎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鼎委宣〔2022〕3号)精神,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福鼎市文艺创作扶持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福鼎市文艺创作扶持作品的征集范围包括文学、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影视、戏剧、曲艺、民间文艺等艺术门类。
二、申报对象和申报标准
(一)拥有福鼎户籍的居民个人或本地文艺创作单位(团体)创作、发表、制作、生产和演出的文艺作品。与外县市人员合作的作品,我市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非福鼎户籍人员在福鼎工作生活,且以福鼎为主要素材创作的文艺作品,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的作品完成时间应为2017年至2021年,即在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第一次发表、出版、播映、上演或展出。
(三)凡申报参评的作品,具体要求以《福鼎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为准。
(四)评审工作结束后,福鼎市委宣传部将组织召开文艺创作成果总结大会,对评审获奖的作品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经费扶持。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2022年福鼎市文艺创作扶持作品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个人申报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集体申报提供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3.参加申报的戏剧、影视、舞蹈、曲艺等作品报送光盘一套,除舞蹈外同时附文字脚本一份;音乐作品报送曲谱和CD一套;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作品报送原作和作品10寸照片(美术、书法、民间文艺作品需标明作品尺寸规格)以及正式展出主办单位出具的有关展览名称和展览时间的证明及复印件,原件已被有关部门收藏的,应提供收藏部门出具的收藏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家级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艺作品,应提供报刊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文艺作品专著(含文艺评论)应提供作品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和专业媒体评价文章。
4.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文艺作品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申报证明材料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5.其它与申报作品有关的材料。
(二)参评作品统一向市文联申报。所有申报作品的原作和证书原件经审核认定后直接退还。如发现获得扶持经费的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问题,评委会将取消其资格,追回已颁发的证书和扶持经费,有关人员及作品三年之内不得参评。
(三)获得扶持经费的作品因知识产权、署名权或奖金分配等引起的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 4月8日,市文联应在4月15日前将初审材料及申报作品汇总表报送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593-7853997。
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2022年3月8日

刷“新”成绩!2021年宁德文艺工作十个亮
宁德:全省首个反诈防骗主题商城成立
在中国扶贫第一村,有这样三个人……
小筼筜:小渔村“整”出了高颜值
实验小学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主题
龙安中心小学:学雷锋 见行动
桐北社区:破解历史顽疾 让群众住得更舒
全力推进“三线”整治 持续刷新社区“
“志愿红”助力疫苗接种
关爱老人送温暖 义务理发暖人心
福鼎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高清)频道正式开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毒品盯上电子烟!拱北海关查获走私大麻电
福鼎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
做新时代文明少年
【网络中国节•中秋】饼花的光阴